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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第一次拍卖】“桂北渔78013”号船 (不限购)
发布时间:2019-09-19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日10:00至2019年10月2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9/01,户名北海海事法院)对被执行人郑大妹名下“桂北渔78013”号船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桂北渔78013”号船。

标的物详情:

1、现停泊于北海市侨港边贸码头;

2、船舶种类:单拖渔船;

3、船体材质:木质;

4、船港籍:北海;

5、造船地点:北海;

6、建成日期:2009年12月10日;

7、船长:23.50米;船宽:5.40米;型深:2.85米;

8、总吨位:86;净吨:30;

9、主机:1台;总功率:147千瓦。

该船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北海联社侨港信用社,抵押金额85万元。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19年10月1日10:00至2019年10月2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14万元,加价幅度7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海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海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船联系人王经理(13977932338)。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该船长期停泊于码头,船况较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根据渔船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渔船实行属地化管理,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渔船登记和捕捞许可证申请应在渔船所有人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进行,严禁异地挂靠和异地注册公司从事海洋捕捞,严禁在内陆地区登记注册海洋船舶,对已纳入减船转产项目的船舶所有人,不得再购置海洋捕捞渔船。同时,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竞买人资格、渔船过户手续及税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9)桂72执恢17号,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账号:80005356889999300008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特别提示:凡与“桂北渔78013”号船有关的海事债权人,应在2019年10月29日下午18时00分前,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请联系本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779-3238813、3238815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0779-3238837(姚法官)、0779-3238839(李法官)。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79号

看船联系人:王经理(13977932338)。

 

                            北海海事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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