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起源于中国专家2012年向国际海事委员会提交的立法建议,形成的《北京草案》成为公约基础文件。联合国大会授权在北京举行签约仪式,并建议使用现称。2026年2月17日公约将正式生效,国际海事组织正开发配套电子系统支持实施。《北京公约》旨在解决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认问题,确保船舶司法出售中买受人的所有权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增强了相关权利的稳定性,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进行船舶融资的积极性,促进国际航运及贸易发展。《北京公约》的落地填补了海商领域内相关国际规则的空白,有利于降低船舶司法出售的交易成本,确保了船舶所有权等一系列权利的稳定性,并且在便利船舶交易、推动航运发展、繁荣全球贸易等方面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